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分公司系统内吊销而未注销企业办理解散清算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时间:2024-06-28     来源:中国邮政网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分公司系统内吊销而未注销企业办理解散清算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内蒙古佳世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分公司的委托,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对系统内吊销而未注销企业办理解散清算服务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述

  1.采购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分公司系统内吊销而未注销企业办理解散清算服务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JSD-2024-CG033

  3.中标供应商数量:按照排名顺序选定2名供应商

  4.合作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历日

  5.采购内容:为加快此项工作开展,拟聘请两家第三方专用机构进行注销手续的办理,呼市邮政系统营业执照处于吊销状态共58处,预计核算代办费用共计58万元,每处注销公司均需出具完整的解散清算报告书。

  6.预算金额:580000.00元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及其他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职业道德;

  2.供应商必须为司法部门准予设立,具有合法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证书在有效期内且年检合格的律师事务所;

  3.供应商拟指派完成本项事务的律师,必须从事5年以上专职律师工作,且须具有国有企业法律顾问工作经历,或国有企业解散、清算、注销专项法律服务工作经验;

  4.供应商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响应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

  5.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缴税证明;

  6.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7.律师事务所及其指派律师未受到过行业处分;

  8.供应商应当与各级邮政企业员工无经济利益关系。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9.与其他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监事、股东等有交叉或存在互相任职关系的,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的磋商;

  10.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磋商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磋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的磋商;

  11.本项目不接受分包、转包、资质挂靠情形以及联合体形式的供应商。

  三、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的时间、地点、方式

  获取时间:2024年06月28日至2024年07月04日,每个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

  获取地点:线上获取

  报名时,报名人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人出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

  2.报名人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3.提供具有合法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4.拟指派完成本项事务的律师,必须从事5年以上专职律师工作(提供律师职业资格证,时间以发证日期起算),且须具有国有企业法律顾问工作经历,或国有企业解散、清算、注销专项法律服务工作经验(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供应商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缴税证明;

  7.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8.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

  说明:本项目实行网上发售电子版竞争性磋商文件,不再出售纸质文件。凡有意参与的潜在供应商,请将上述要求的证明文件签字、盖章后,转为PDF版本发送至招标代理公司邮箱jiashida333@163.com,发送邮件时标题请注明本项目全称,且在正文部分注明单位名称、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发送成功后请及时与代理公司人员联系进行资料审核。

  四、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

  本次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为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文件费打款账户:

  开户行:中国银行呼和浩特市新华支行

  户名:内蒙古佳世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152406248890

  行号:104191015944

  五、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及地点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7月08日 下午 14时30分

  磋商地点:内蒙古佳世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永泰城二期C座24层开标室)

  磋商时间:2024年07月08日 下午 14时30分

  磋商地点:内蒙古佳世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永泰城二期C座24层开标室)

  六、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内蒙古佳世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永泰城二期C座24层

  联 系 人:张晓奇

  联系电话:0471-3814111

  采购单位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分公司

  地    址:呼和浩特市所辖范围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中山东路10号

  联 系 人:黄道尔计

  联系电话:15034952891

 

  附件:

  承诺函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分公司:

  1、我公司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及其他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职业道德;

  2、我公司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响应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

  3、律师事务所及指派的律师未受到过行业处分;

  4、我公司与各级邮政企业员工无经济利益关系。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不存在以下情况: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5、与其他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监事、股东等有交叉或存在互相任职关系的,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的磋商;

  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磋商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磋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的磋商;

  7、我公司不存在分包、转包、资质挂靠情形以及联合体形式的供应商。

  特此承诺

  单位名称(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