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河北雄安分公司智慧物流智能化装备之末端配送智能装配项目,招标人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河北雄安分公司智慧物流智能化装备之末端配送智能装配项目,项目地点为招标人指定地点。
2.2 招标范围:智慧物流智能化装备之末端配送智能装配项目。
2.3 供货期限:在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完成自动驾驶物流车交付到货和安装调试;在合同签订后 12个月内完成自动装卸柜功能的自动驾驶物流车和智能货柜的交付到货和安装调试,以及完成其他所有项目内容和验收。
2.4 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规范及标准和本项目技术标准、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
3.1.2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提供承诺书。
3.1.3投标人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提供承诺书。
3.1.4投标人没有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限未满,提供承诺书。
3.1.5投标人具有相关(货物)销售资格,且所投车辆必须是《工业与信息化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的产品,提供承诺书。
3.1.6投标人能提供长期、稳定的售后服务,配备专业技术人员,保证24小时全程服务,提供承诺书。
3.1.7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提供网站查询截图。
3.1.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 年 11 月 12 日至 2021年 11 月 16 日,每日上午9:00 时至 12:00时,下午14:00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提交相应资料(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投标人资格要求中需要提供的承诺书以及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网站查询截图)审核通过并支付文件费用后(具体内容见招标公告“4.3其他说明”) 获取采购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4.3其他说明:具体操作流程为:登录系统(https://cg.11185.cn/,未注册用户请先注册并办理数字证书CA,办理CA事项须点击门户网站【用户中心】中【CA办理】按钮,根据系统提示与要求完成数字证书申请)→查看对应项目→报名(按要求填写真实信息,并上传报名资料(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经代理公司审核→上传标书费汇款底单→审核通过后在平台上下载采购文件。采购文件费用由供应商从公司账户转入代理公司银行账户,涉及到文件费开发票事项,详见采购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代理公司账户信息详见“本公告第7项、联系方式”,如有技术问题请登录平台网站,点击下载中心下载“操作手册-投标人”或拨打电话:400-7888-550。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12-02 09:00,地点为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远程电子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通过“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cg.11185.cn/)递交加密的电子版投标文件,开标后使用CA证书进行电子版投标文件远程解密。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邮政集团官网”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中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石家庄长安区市建设南大街5号 地 址:石家庄市靶场街29号
邮 编:050000 邮 编: 050081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 系 人: 闫先生
电 话: 0312-8736313 电 话: 0311-83662206
传 真:\ 传 真: 0311-83662206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网 址: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中国银行石家庄市中陆支行
账 号: \ 账 号: 1005619102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