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本溪市分公司处理中心分拣业务外包项目招标公告

2022-02-10来源:中国邮政网

  瑞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本溪市分公司处理中心分拣业务外包项目”项下的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1、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本溪市分公司处理中心分拣业务外包项目

  2、招标编号:RFZB20220128

  3、项目概述:本次招标的内容主要为快递包裹、标准快递等邮件种类在本溪处理中心所进行的邮件处理作业,由邮政提供小件分拣设备,提升处理能力。进行邮件卸车、分拣、扫描、装车共4个主要作业环节,部分邮件分拣需要进行纯手工分拣。项目预算203.5万元/年,服务期1年。

  4、招标内容:根据省分公司运管部提交的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本溪市分公司处理中心分拣业务外包项目申请书及业务外包需求,项目预算203.5万元/年,服务期1年。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服务)规范》)。

  注:(1)投标人须以“包”为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并以“包”为单位提供投标文件。

  (2)本项目/包最高投标限价如下表,投标人报价如高于最高投标限价,其投标将被否决。

  序号

  设定阶梯

  当月日均处理量(万件)

  最高限价(元/袋件)

  报价权重(%)

  1

  第一阶梯

  3以下

  0.19

  10

  2

  第二阶梯

  3(含)-4

  0.185

  20

  3

  第三阶梯

  4(含)-5

  0.18

  50

  4

  第四阶梯

  5(含)以上

  0.17

  20

  注:按日均处理量3万件测算。

  5、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单位,营业执照经年检合格,且在有效期内。投标人须证照合法、齐全、有效:包括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

  2)投标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

  3)投标人须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通知书或曾经开具过的增值税税率为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扫描件,原件备查);

  4)近一年企业财务状况良好,没有亏损。

  5)投标人必须承诺中标后在项目服务所在城市或省会城市(沈阳)设固定的办公场所。

  6)投标人必须具有合法的用工手续及稳定的人员储备能力,投标人现有能够提供服务人员不少于20 人,并承诺中标后,能为招标人提供服务人员不少于30 人;必须具有与承包业务相关的质量控制办法和应急处理预案(旺季生产、人员批量更迭、病事假增补)。

  7)从事外包作业员工年龄满足招标人需求,从事外包作业男性员工年龄要求在18岁-55岁,女性员工年龄要求在18岁-50岁身体健康;初中及以上文化水平人员占作业人员总量60%以上。能够基本掌握计算机及手持PDA设备的使用和相关设备设施使用,并提供承诺。

  8)投标人应承诺业务外包人员外包公司员工上岗前需进行公安系统备案筛查,录用有良好的品行、无违法犯罪记录人员;

  9)投标人应承诺合同期内关键岗位人员(包括但不局限于 分剔、集包封发、信息处理 )流动率不超过10%。

  10)本项目与第一、第二中标人签订服务合同。当第一中标人不能履行合同时,由第二中标人接续履行合同。第二中标人合同有效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第二中标人知晓并同意:合同期内在本项目第一中标人与招标人合同履约停止后,项目第二中标人接到招标人通知方能开始并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和招标人要求履行合同。在合同期内,经双方协商一致可根据市场情况进行价格调整。第二中标人在履行合同前7个工作日内,缴纳履约保证金。投标人须承诺认可上述中标原则。

  11)投标人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

  12)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应缴纳成交金额5%作为履约保证金,并提供承诺书。

  13)近3年以来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招标采购活动。

  1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15)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包次投标。

  注:投标人须按照“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6、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2  年 2 月10 日至 2022 年 2 月21 日,每日上午 9:00 至 11:30 ,下午13:30 至 16:30 (北京时间,下同),进入《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线上报名获取招标文件,流程:登录平台-查看招标项目-投标人报名(上传报名资料的原件扫描件)-等待审核-审核通过后-确认标书费 (上传标书费转账凭证)-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文件费用为 300 元,售后不退。

  报名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

  2)提供报名截止时间前“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板块(http://www.ccgp.gov.cn/cr/list)关于本单位信用记录的查询页面截图;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委托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未在该平台注册办理 CA 证书的投标人,请先行注册办理 CA 证书后详细阅读操作手册, 线上自行报名获取招标文件。CA 办理:进入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cg.11185.cn)首页-用户中心-下载中心-操作手册(投标人),或联系 CA 客服电话 400-7888-550。

  7、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2 年 3 月 7 日 9 : 00

  2)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2 年 3 月 7 日 9 : 00 ,电子版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2 年 3 月 7 日 9 : 00

  3)纸质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沈阳市沈河区青年北大街51号(银河国际A座)8楼801开标室

  4)递交平台、签到: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cg.11185.cn)递交加密的电子版投标文件,并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完成纸质版投标文件和电子版投标文件“签到”流程。

  5)由于疫情原因,投标人可派代表当面递交纸质投标文件,也可采用邮寄的方式递交纸质投标文件。如采用邮寄的方式递交,投标人须于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纸质版投标文件邮寄至招标代理公司(实际以签收时间为准),并提供认可开标结果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随纸质版投标文件一同递交。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纸质版和电子版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6)加密、解密。投标人须在开标前对《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

  (网址:https://cg.11185.cn)递交的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加密。投标人须在 平台下载《中国邮政投标管家》工具结合 CA 证书,进行电子版投标文件的编制,并在开标前进行加密后上传至平台。开标时,使用 CA 证书进行电子版投标文件现场(远程)解密。

  7)电子版投标文件与纸质版投标文件内容须相同。招标文件中要求的盖章、签字,在制作电子版投标文件时可以是有效的电子签章,也可以是加盖公章、签字的纸质版扫描件(电子签章后,文档不得修改,否则签章无效,如需修改,请修改后重新签章)。

  8)开标时,投标人须自行在现场(远程)进行电子版投标文件解密。现场在“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cg.11185.cn)线上开标。评标时,所有投标文件以线上电子版为准,纸质投标文件仅作为存档使用。

  8、开标:

  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电子文件解密时间:开标时,供应商解密时间为30分钟(例如9:00开标,供应商需在9:30之前解密成功,供应商如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成功,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互联网网络及运行环境不畅、设备等原因/介质损坏等因素造成的风险。

  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届时请投标人派代表参加开标仪式。

  9、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东北新闻网(http://lngp.nen.com.cn/)、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官网(www.chinapost.com.cn)上发布。

  10、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招标代理名称:瑞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地址: 沈阳市沈河区青年北大街51号(银河国际A座)29楼

  邮政编码:110013

  项目联系人: 李星

  电    话:024-22531858-999

  银行信息(适用于购买采购文件、递交保证金等):

  开户名称:瑞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市北站路支行

  行    号:403221001304

  账    号:921001010032476693

  电子邮件:ruifengzhaobiao@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