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市分行食堂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25-06-09来源:

本招标项目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市分行食堂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YCYHNMGFH-2025-14),招标人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行,招标代理机构为北京诚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均已落实,包头市分行成本费用承担约为77.27%,包头市分行员工个人承担约为22.73%。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一)项目概况(招标背景及招标内容)

拟通过本项目引入供应商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市分行本部(含市内13个支行,13个市内支行需提供餐食配送服务)及其辖内3个旗县支行提供职工食堂服务,包含但不限于食堂食材供应、配送及贮存服务、餐食加工、员工用餐服务、食堂服务人员管理、消防安全、卫生管理(含残剩饭菜垃圾处理)、水电管理、餐厅设备维护等。服务期限:1年。具体详见技术规范书。

服务地点:

1)包头市分行本部(含市内13个支行,13个市内支行需提供餐食配送服务,配送地点详见技术规范书):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九原区沙河街北侧经二十一路东侧明华学府东南角办公大楼;

2)固阳县阿拉塔大街支行: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固阳县阿拉塔大街草原牧歌饭店1-2层邮储银行固阳支行;

3)土右旗工业路支行: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土默特右旗萨拉齐镇振华大街瑞隆华府2#商业106-115号底店;

4)达茂旗团结路支行: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达茂旗百镇百灵庙大街和团结路交叉口。

(二)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三)中标份额划分:中标人数量为1个,份额为100%

(四)技术要求:满足国家、地方和行业相关法规规范及本项目技术要求,具体详见本项目技术规范书;

(五)最高投标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为含增值税价最高投标限价,投标人含增值税价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详见《招标文件》。

二、资格要求

(一)通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投标人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2.投标人须就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发票事项单独提供承诺函(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适用开具增值税发票的情形除外)。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或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或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6.投标人拟为本项目提供的货物及其配套服务均须符合国家、招标人规定的资格条件和相关要求。保证其投标文件中的全部内容均为真实、有效的。须单独提供承诺函。

7.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8.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2)被列入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

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被列入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行贿犯罪记录。

4)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已被招标人纳入取消其一年内参加采购项目资格的,且在禁入期内的。

6)已被邮政集团公司、邮储银行总行及内蒙古分行纳入供应商黑名单的,且在禁入期内的。

7)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8)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9)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0)近三年内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11)投标人(含其母子公司、关联公司)在邮储银行或邮政集团采购供货或服务中有不良记录的,其货物或服务在使用过程中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12)在近三年内有违背社会责任事件被媒体曝光且造成恶劣影响的。

13)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14)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投标人是代理商的,其所代理的制造商也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如项目划分标包或标段,则项目指标包或标段。

(二)专用资格条件:无。

(三)技术服务关键要求(技术规范书中加注星号(“*”)的重要条款):无。

(注:技术规范书中标记为*的条款不允许负偏离)。

三、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四、电子化采购

投标人报名、获取招标文件、制作、提交投标文件、项目开标、评标、澄清说明等环节均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邮银易采平台中完成。

五、招标文件获取

(一)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6100830分至20256161730分】(北京时间,下同)。

(二)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1.注册登记

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须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邮银易采平台(以下简称邮银易采平台,https://cg.psbc.com/)完成注册。具体注册流程详见“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邮银易采平台-帮助中心-操作手册-邮银易采平台供应商注册指南”。

2.登录

完成注册后,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平台后即可跳转到首页工作台页面。通过点击【采购业务】-【我要参与】-选本项目点【立即参与】-【购买文件】。

3.招标文件获取

1)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伍佰元(¥500元)整,售后不退。支付要求:线下支付,以银行电汇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汇款信息详见“九、联系方式”。(本项目招标文件费仅接受公对公付款)。

2)将购买文件费用的汇款凭证上传至邮银易采平台,在招标代理审核通过后即可在邮银易采平台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具体获取方式可详见邮银易采-帮助中心-供应商操作手册,咨询电话400-6158-711)。

3)如项目重新招标或再次发布公告,对已经成功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再收取文件费用;如项目终止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及时退还所收取的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的费用。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一)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770900分】(北京时间)。

(二)投标文件递交形式及递交地点:通过邮银易采平台进行电子递交(递交状态显示为“递交成功”)。

(三)电子投标文件须使用CA证书进行加密后上传。CA证书具体办理流程参见邮银易采平台首页上方“CA办理”专区(咨询电话 400-880-9888)。本项目投标文件的制作、邮银易采平台递交、开标(解密、确认报价)、招标文件澄清确认、评标澄清问题答复等环节均需要使用CA证书。请投标人在注册时同步申请办理,以免影响正常投标。由于未及时办理CA证书影响投标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四)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招标人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1.逾期递交或者未递交指定地点的;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加密的;

3.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七、开标

本项目将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邮银易采平台开标,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登录系统参加。

(一)当电子投标文件开标解密正常时,开标、评标以电子投标文件为依据。

(二)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异常处理

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异常时,经系统支撑团队确认后,若为系统故障原因,则推迟该项目的投标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直至该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则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使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邮银易采平台采用电子招投标方式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媒介如下:中国邮政官方网站(www.chinapost.com.cn)、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邮银易采平台(https://cg.psbc.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

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行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诚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荣华南路15号院2号楼3318

联系人:陈燕琳、范琪、张悦、郭宇宁、滕文明

联系电话:158476756021800471707515598094449

邮箱:chenyanlin.zgtj@chinaccs.cnlvruidong.zgtj@chinaccs.cn

 

开户名称:北京诚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广安门支行

账号:11001042200056069452-0022“注:“请务必加-0022

开户行联号:105100009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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