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编号:cjzbnz25-044
采购项目名称:邵阳市分公司2025年-2027年报警设备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6月17日
原公告开标时间:2025年7月10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长沙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华侨国际1010)
二、更正内容:
1、更正事项:招标公告采购内容及资格条件
本次采购2025年-2027年邵阳市分公司27个网点110联网报警设备,预计每个网点费用为12.0055万元,两年费用预计为324.15万元。以上预算费用包含服务费、设备费、安装费、税金等所有费用。投标供应商应已经充分考虑完成本项目货物服务的各项成本并视为已含在投标报价中。除此以外,采购方无需再向中标供应商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本项目设1个标段,选取1家供应商。服务期限为两年,签订框架协议,根据后续实际安装情况据实结算。提供1年免费质保期。
现修改为:
本次采购2025年-2027年邵阳市分公司27个网点110联网报警设备,预计每个网点费用为12.0055万元,两年费用预计为324.15万元。以上预算费用包含服务费、设备费、安装费、税金等所有费用。投标供应商应已经充分考虑完成本项目货物服务的各项成本并视为已含在投标报价中。除此以外,采购方无需再向中标供应商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设备购买安装服务期限为两年,签订框架协议,根据后续实际安装情况据实结算。后续提供1年免费质保期。资金落实情况:由邵阳市分公司支付。
1.2原招标公告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人需具有公安部门核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投标人必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省级《安全技术防范行业登记备案证书》贰级或者以上。(复印件加盖公章)
4.投标人必须已经搭建金融网点联网报警平台,成立报警服务中心,平台必须兼容采购人网点原有110联网报警系统及视频联动,并与采购人所在地110指挥中心的精准对接,相关警情可直接传送至邵阳市公安局110报警中心联动处置。(提供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5.提供合同签订时间2022年6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具有1个合同金额不少于10万元的智能行为分析及110联网报警服务设备安装项目类似银行业绩(含110联网报警设备及智能行为分析预警设备两项内容,提供接入当地的报警运营平台服务商出具的接入证明{设备安装与报警服务为同一家的需提供报警服务合同})。提供以下业绩证明资料:1)合同关键页:首页、项目页、合同金额页、签字盖章页等;2)能够证明合同甲乙双方结算的结算发票复印件。
6.投标人提供的终端部分(包括服务平台报警处理工作站和客户终端)在邵阳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设置接警终端须并提供第三方质检机构或质检部门颁发的有效检验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7.投标人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能自行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投标人需提供书面承诺。
8.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提供承诺)
9.投标人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若投标供应商为本项目所在地合作供应商,且在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湖南省分公司上一轮同地区同环节项目年度后评估评为D级,限制其参与本项目投标。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11.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含离职和退休)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和其他高管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12.未列入采购人湖南省邮政分公司禁投名单。禁投名单包含:
(1)在湖南省邮政分公司履约出现过严重违约行为的投标人,被列入禁投名单。由合同签订部门或相关管理部门提供。
(2)出现过纪律问题的投标人,由纪委办不定期更新提供至采购中心。
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14.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控制价。
现修改为:
1.投标人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人需具有公安部门核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必须在项目所在地具有相应的分公司(或办事处)和固定办公场所,或承诺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15 个日历天内在所投标段区域内设置办事机构(分公司或办事处),中标通知书发出 15 个日历天内、中标人如未按承诺在所投标段区域内设置办事机构(提供租赁合同或自有场地证明材料以及成立办事机构文件),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招标人将有权选择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作为中标供应商或重新组织招标且不视为违约。
3.投标人必须已经搭建金融网点联网报警平台,成立报警服务中心,平台必须兼容采购人网点原有110联网报警系统及视频联动,并与采购人所在地110指挥中心的精准对接,相关警情可直接传送至邵阳市公安局110报警中心联动处置。(提供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4.提供合同签订时间2022年6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具有1个合同金额不少于10万元的智能行为分析及110联网报警服务设备安装项目类似银行业绩(含110联网报警设备及智能行为分析预警设备两项内容,提供接入当地的报警运营平台服务商出具的接入证明{设备安装与报警服务为同一家的需提供报警服务合同})。提供以下业绩证明资料:1)合同关键页:首页、项目页、合同金额页、签字盖章页等;2)能够证明合同甲乙双方结算的结算发票复印件。
5.投标人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能自行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投标人需提供书面承诺。
6.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提供承诺)
7.投标人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若投标供应商为本项目所在地合作供应商,且在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湖南省分公司上一轮同地区同环节项目年度后评估评为D级,限制其参与本项目投标。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9.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含离职和退休)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和其他高管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10.未列入采购人湖南省邮政分公司禁投名单。禁投名单包含:
(1)在湖南省邮政分公司履约出现过严重违约行为的投标人,被列入禁投名单。由合同签订部门或相关管理部门提供。
(2)出现过纪律问题的投标人,由纪委办不定期更新提供至采购中心。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12.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控制价。
2、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不变。
3、原招标公告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三、疑问及质疑
本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若本更正公告与原招标公告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四、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招标代理名称:长沙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华侨国际1010
联系人:陈先生、沈女士
电话:0731-85126633,18569069552
邮箱:904890843@qq.com
采购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湖南省分公司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东二环710号
联系人:张女士
电话:0731-859880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