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福至新春—五节联送”项目合作供应商招商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2026年“福至新春—五节联送”项目合作供应商招商
项目编号:FJYDYW2025036
二、更正内家
现对采购公告及采购文件中资格条件进行变更,变更内容如下:
条款号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采购公告及采购文件供应商资格条件第12条 | (1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联合体牵头方须为生产商,组成联合体的成员为其指定的销售公司。①若为联合体参与响应的,联合体成员各方均需满足“供应商资格条件(1-11)”,并提供双方材料。②联合体各方之间应签订联合体协议,并将联合体协议连同响应文件一并提交,该协议书须明确联合体各成员对本项目项下的全部责任和义务承担连带法律责任。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合同包项中响应,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包项响应,联合体各方以自己的名义参加合同包项响应的,联合体及联合体各方的响应均无效;联合体各方又与其他供应商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合同包项响应的,相关联合体响应均无效。③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④若以联合体参与响应的,联合体各方要各自提供资格证明材料,联合体各方在响应文件中须提供加盖本单位公章的资格证明材料。⑤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成交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 (1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联合体牵头方须为生产商或品牌商,组成联合体的成员为其指定的销售公司。①若为联合体参与响应的,联合体成员各方均需满足“供应商资格条件(1-11)”,并提供双方材料。②联合体各方之间应签订联合体协议,并将联合体协议连同响应文件一并提交,该协议书须明确联合体各成员对本项目项下的全部责任和义务承担连带法律责任。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合同包项中响应,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包项响应,联合体各方以自己的名义参加合同包项响应的,联合体及联合体各方的响应均无效;联合体各方又与其他供应商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合同包项响应的,相关联合体响应均无效。③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④若以联合体参与响应的,联合体各方要各自提供资格证明材料,联合体各方在响应文件中须提供加盖本单位公章的资格证明材料。⑤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成交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
三、其他补充事宜:其他内容不变。
四、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温泉街道得贵路26号福建邮政大厦1-25层
邮 编:350001
项目联系人:李已明、应玉琳
电 话:0591-83318532、0591-83308850
代理机构:福建省邮电印务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晋安区康山路16号
邮 编:350011
报名获取采购文件联系方式:0591-87317124 林工、15980257958 刘工
电子信箱:55367866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