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汕尾市分公司2025年聘请常年法律顾问及委托仲裁诉讼采购项目公开询比公告
中国远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汕尾市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汕尾市分公司2025年聘请常年法律顾问及委托仲裁诉讼采购项目项下的服务进行国内公开询比。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并参与询比。本项目采用电子化采购,对供应商在“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上传的电子版响应文件进行审查。
一、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汕尾市分公司2025年聘请常年法律顾问及委托仲裁诉讼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GDSW-2025-0020/0722-26FE0023ZB5
三、项目概述:为进一步加强法律风险防范和日常各项经营合法合规,拟聘请常年法律顾问,以协助进行法律咨询、法律教育、法律帮助等工作,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汕尾市分公司依法经营和更有效的规避法律风险,以最大限度的预防法律纠纷。现拟开展2025年聘请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采购工作。
四、采购内容:
1.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汕尾市分公司(以下简称“汕尾邮政公司”或“采购人”)及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汕尾市分公司(以下简称“汕尾速递公司”或“采购人”)计划采购常年法律顾问服务,服务内容包括:提供法律咨询、重大经营决策出具法律意见、全程法律服务、代理诉讼及仲裁等(具体服务内容详见技术(服务)规范书)。
2.采购预算:38万元(含税)/年,76万元(含税)/2年。费用由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汕尾市分公司、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汕尾市分公司承担,据实结算。具体如下:
(1)常年法律顾问费用约3万元/年(含税)。
(2)代理诉讼及仲裁收费标准。代理诉讼及仲裁收费标准分项见下表:
收费标准 | 分项占比 | 分段收费 |
基础费用 | 20% | 5000元 |
5万元(含5万元)以下 | - | 免加收 |
5万元——10万元(含10万元) | 20% | 8% |
10万元——50万元(含50万元) | 20% | 5% |
50万元——100万元(含100万元) | 15% | 4% |
100万元——500万元(含500万元) | 10% | 3% |
500万元——1000万元(含1000万元) | 5% | 2% |
1000万元——5000万元(含5000万元) | 5% | 1% |
5000万元以上 | 5% | 0.50% |
(3)服务方代理采购人一个法律纠纷多个诉讼阶段(包括一审程序、二审程序、审判监督程序、执行程序、仲裁程序),从第二个阶段起,应按照约定标准80%收费(含税)。详见下表(已按约定标准80%进行折算)。
收费标准 | 分段收费 |
基础费用 | 4000元 |
5万元(含5万元)以下 | 免加收 |
5万元——10万元(含10万元) | 6.40% |
10万元——50万元(含50万元) | 4% |
50万元——100万元(含100万元) | 3.20% |
100万元——500万元(含500万元) | 2.40% |
500万元——1000万元(含1000万元) | 1.60% |
1000万元——5000万元(含5000万元) | 0.80% |
5000万元以上 | 0.40% |
第(2)、(3)项费用预算约35万元/年(含税)。(以上收费均为含税金额,税费由服务方支付)
3.合同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为期2年。
4.服务范围:
(1)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汕尾市分公司及所属分支机构。
(2)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汕尾市分公司所属分支机构。
(3)采购人因实际管理需要,可以调整服务范围。
5.标包划分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采购1家供应商。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单位或其他组织(如是分支机构,则须提供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上级机构授权证明)。【注: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二)供应商须为经司法行政部门批准的取得执业许可证的律师事务所,已通过司法行政机关最近一年考核且考核结果为合格。【注:须提供司法部门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和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记录页。如因执业许可证正在年审或换证中导致相关考核记录无法判断有效性的,须提供官方证明材料或出具情况说明函并加盖公章】
(三)供应商须在汕尾市内设有常驻服务机构;如供应商在汕尾市内暂无常驻服务机构的须承诺在中标后15天内在汕尾市内设置常驻服务机构(服务机构人员须包含参与本次投标的团队执业律师)。【注: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房屋产权证明或有效期内的房屋租赁合同或承诺函】
(四)2023年7月1日至今,供应商及其参与本次投标的团队执业律师未受到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注: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证明或承诺函】
(五)本项目接受总所或分所投标,但不接受同一律所的总所和分所同时参加本项目,亦不接受同一律所的不同分所同时参加本项目,否则,两者应答均无效。【注:须提供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六)团队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1人,应具有7年(含7年)以上律师执业经验且是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除项目负责人外,本项目服务团队至少须有4名执业律师。【注:须提供项目负责人和4名团队人员的律师执业证复印件,执业经验以律师执业证首次发证年份或执业证号年份为准,项目负责人还须提供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证明】
(七)供应商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证明:如税务机关网站查询结果截图,或提供税务机关盖章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书》或提供一张2025年1月1日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
(八)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令和条例,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保良好记录,无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破产状态,近三年无不良合作记录。【注:供应商须提供书面声明函】
(九)供应商未处于被行政监管部门责令停业、响应资格被取消状态,最近三年至今没有骗取成交严重违约及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且最近三年在采购人项目中没有出现投标文件中的承诺条款与成交后实际服务情况出现重大偏差等不良信誉记录。【注:供应商须提供书面声明函】
(十)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或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汕尾市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规定期限及范围内的供应商,属于本项目对应品目及区域限制范围内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注: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结果截图,提供供应商资格承诺函,评审时以招标代理机构评标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十一)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的投标。【注:须提供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十二)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注:须提供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十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得转包、分包。【注:须提供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十四)本项目每项设有限价,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过限价,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说明:供应商为律师事务所总所的,相关资质、证明材料以总所为准,分所资质、证明不作为评分依据。供应商为分所的,以分所名义盖章和签署文件,相关资质证明材料需以分所为准,总所资质、证明不作为评分依据。
六、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一)办理CA证书
登录“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cg.11185.cn)办理CA证书等。
流程:注册→登录→【CA办理】→查找对应项目→报名→填写相关信息→审核→下载采购文件。CA证书办理、“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操作相关事宜请下载“平台首页—用户中心—下载中心—下载: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操作手册-电子采购分册-供应商”,或可联系客服电话:400-709-1099,CA客服电话:400-788-8550 (周一~周五9:00-17:00)。
(二)获取采购文件
获取文件流程:进入平台—注册并办理CA—(审批通过)—选择参加的项目—购买采购文件—填写并上传订单信息(支付凭证)—(审批通过)—下载采购文件。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请于2026年1月7日至2026年1月12日,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3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获取采购文件。供应商须按包报名,报名需要上传资料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资料均须复印件加盖公章扫描)。采购文件费用为500元/包,供应商应将获取采购文件时的报名资料和支付凭证同步上传至“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对应的报名项目中,经审核后即可下载采购文件。
(三)电科招采平台登记、缴费
在“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完成“报名→填写相关信息”步骤后,在电科招采平台找到相应的项目进行登记并缴费。在电科招采平台缴交询比文件费用及“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完成支付审核后再在“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cg.11185.cn)完成“下载询比文件”的操作。
电科招采平台操作方式:
(1)用户注册:如为首次登录“电科招采平台”(https://www.cfet.com.cn/),供应商需进行用户注册,点击用户注册,按照页面信息依次填写信息后提交审核,审核结果会在1个工作日内以短信形式通知,如果审核驳回,可通过注册时填报的手机号码和密码进行登录,查看驳回原因,修改后,可重新提交。如供应商已完成过注册可跳过此步骤。
(2)报名、支付标书费:完成注册的供应商请从用户登录入口进入平台,点击页面上方导航栏的采购执行-我的项目-我要参与,搜索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点击立即参与-购买文件,即可自行在线支付标书款(支持个人微信、支付宝支付);如选择线下购买,需完成支付后,上传支付证明。
(3)下载发票:线上购买后,即可在财务管理-订单开票中下载发票;若选择线下购买标书,获取发票需在财务管理-订单开票中点击开票申请,财务审核通过后,即可下载发票。
未完成以上购买程序的,均为无效。
上述环节如有问题,请与电科招采平台联系:
联系电话:400-6991707
注:供应商须在“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cg.11185.cn)完成“下载询比文件”的操作。未完成第六点“询比文件的获取方式”购买程序的,均为无效。标书款不予退还。
七、响应文件的递交:
(一)线上电子版响应文件递交要求:
供应商应在截止时间2026年1月15日上午9:30:00(北京时间)前,通过《中国邮政投标管家》工具结合CA证书,进行线上电子版响应文件的编制,并将加密后的线上电子版响应文件递交至“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并在2026年1月15日上午9:00 -9:30(北京时间)完成线上电子版响应文件“签到”流程。供应商未完成“电子版响应文件递交”及“签到”流程,响应将被拒绝。请供应商准备签到、解密所需CA、电脑等必备设备,供应商应通过制作电子版响应文件的电脑解密电子版响应文件,保证网络畅通、运行环境良好、介质完好等,逾期递交的线上电子版响应文件以及不符合规定的线上电子版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二)纸质版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供应商须于2026年1月15日上午9:00:00 -9:30:00(北京时间)派代表当面将纸质版响应文件递交至:广东省汕尾市城区汕尾大道北邮电大院内市邮政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三)线上电子版响应文件与纸质版响应文件内容须相同。采购文件中要求的盖章、签字,在制作线上电子版响应文件时可以是有效的电子签章、电子签名,也可以是加盖公章、签字的纸质版扫描件。(电子签章后,文档不应再修改,否则电子签章、签字无效;如需修改,请修改后重新电子签章、签字)。
注:(1)线上电子版响应文件指:按采购文件要求通过《中国邮政投标管家》工具编制、加密、上传至“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cg.11185.cn)的电子版响应文件。(2)纸质版响应文件指:纸质版响应文件应为线上电子版响应文件的打印版或加盖公章、签字的纸质版。(正本响应文件需加盖公章(鲜章))(3)纸质版响应文件应与线上电子版响应文件保持一致,如不一致以线上电子版响应文件为准。(4)选择以邮寄方式递交纸质版响应文件的,供应商需负责与联系人确认响应文件已被接收。
八、唱价:
(一)唱价形式:本项目采用在“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cg.11185.cn)线上解密唱价,递交响应文件的设备需为供应商自主可控的电脑终端设备,不得与其他供应商使用同一台电脑递交响应文件。
(二)唱价时间:2026年1月15日上午9:30:00(北京时间)。线上电子版响应文件须进行远程解密,供应商须自行考虑互联网网络及运行环境不畅、介质损坏等因素造成的风险。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线上电子版响应文件解密流程,响应将被拒绝。
(三)唱价地点:本项目唱价地点为广东省汕尾市城区汕尾大道北邮电大院内市邮政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四)查看、确认唱价结果:供应商须登录《中国邮政投标管家》进行唱价结果的查看。并使用《中国邮政投标管家》工具结合CA证书进行唱价结果的确认及签章。
九、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询比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n)、中国邮政官网(http://www.chinapost.com.cn)、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https://cg.11185.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cebpubservice.com)、中国金融集中采购网(http://www.cfcpn.com)、中国远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招投标平台(https://www.cfet.com.cn/)发布。
十、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汕尾市分公司
代理机构:中国远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和平街东土城路甲9号
邮 编:100013
项目联系人:周老师、白钰尊、穆辰霖、王晨旭、孙燕芳、王珊珊
电 话:18503086893、13651265257、13581956002、13311011008
电子邮件:yuandong_mail@126.com
户 名:中国远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营业部
账 号:保证金账号为系统自动生成的虚拟子账号,供应商在“电科招采平台”【项目工作台】中选择相应标段/标包,点击【保证金管理】节点,系统将显示该标段的保证金的虚拟子账号,供应商通过对公方式向该标段的保证金虚拟子账号汇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