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选公告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中卫市分公司保洁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比选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2.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2.1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中卫市分公司保洁服务采购项目;
2.2项目编号:ZWYZ-2025-08
2.3采购内容:本次采购的内容为中卫市分公司(含中宁、海原分公司)邮政大楼及其所属区域保洁服务,保洁人员4名。服务面积:市分公司1795平米;中宁分公司1027平米;海原分公司1033平米;海原处理中心1792平米。
2.4预算金额:16.26万元/年;
序号 | 单位 | 保洁人数 | 预算(元) | |
1 | 市分公司本部 | 1 | 51696 | |
2 | 中宁县分公司 | 1 | 29577.6 | |
3 | 海原县分公司 | 1 | 29750.4 | |
4 | 海原县处理中心 | 1 | 51600 | |
合计 | 4 | 162624 | ||
2.5服务期限:一年;
2.7服务地点:中卫市分公司(含中宁、海原分公司)。
3.2供应商严格遵守采购人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采购人管理与监督,落实采购人提出的要求并按时整改。
3.3供应商在合同期的服务质量必须接受采购人每月的监督与考核。
3.4供应商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5供应商须为小规模纳税人,能够开具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6公司资产状况良好,近三年内未受到监管机构重大处罚、无重大金融、财经违法行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管理规范、控制制度严密,具有严格的操作规程和保密措施(须提供承诺函);
3.7供应商未列入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黑名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内;中国裁判文书网上近3年企业、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3.8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本次投标: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须提供承诺函);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4.报名及比选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5年5月6日9时至2025年5月10日18时(北京时间)将报名资料加盖公章提交电子版文件至采购人邮箱(252241921@qq.com);
4.2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类似业绩、小规模纳税人资格证明。
5.比选响应文件的递交
5.1比选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5年5月12日15时,地点: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中卫市分公司3楼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本次公告在中国邮政官方网站(www.chinapost.com.cn)发布。
采 购 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中卫市分公司
地 址:宁夏中卫市沙坡头区鼓楼西街202号
联 系 人:李海峰
电 话:0955-7016681 1779555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