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温州市分公司2025年各县(市)分公司出口邮件处理业务外包采购项目标包2、标包4(第四次)直接采购采前公示
一、采购单位: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
二、采购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温州市分公司2025年各县(市)分公司出口邮件处理业务外包采购项目标包2、标包4(第四次)
三、采购项目内容:
1.项目概况:本项目需采购温州市分公司2025年各县(市)分公司出口邮件处理业务外包。
2.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3.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
本项目分为4个标包,各标包均中标1-2个供应商。如中标2家供应商,其中一家为项目实施供应商,另一家为项目备用供应商。供应商可兼投但最多兼中2个标包。本项目预估采购金额4362.45 万元(含税),其中标包1:1124.31 万元;标包2:1328.24 万元;标包3:1121.71 万元;标包4:788.19 万元。本次采购标包2、标包4。
标包序号 | 服务序号 | 标包名称 | 服务内容 (技术规格) | 采购内容 | 需求数量 | 采购限价(含税) | 预估金额 | 权重 |
2 | 2-1 | 瑞安市分公司出口邮件处理业务外包 | 1.出口邮件处理,包含但不限于:①分拣封发(集包)、散件外走。②总包经转:经转瑞安各营业网点直封温州中心的普服、特快、国际等种类总包(仅包2瑞安)。 2.全环节外包单价中已包含本合同外包服务环节范围内乙方配合甲方开展的容器整理、手工重量稽核、安检辅助等工作服务项目的报价。
| 月日均处理量10.0万件(含)以下 | 8798.64 | ≤0.1303元/件 | 1146.46 | 86% |
2-2 | 月日均处理量10.0万件-12.5万件(含) | 1171.73 | ≤0.1199元/件 | 140.49 | 10% | |||
2-3 | 月日均处理量12.5万件以上 | 347.21 | ≤0.1127元/件 | 39.13 | 3% | |||
2-4 | 总包经转:不设分档 | 6.94 | ≤0.3108元/袋件 | 2.16 | 1% | |||
4 | 4-1 | 平阳县分公司出口邮件处理业务外包 | 月日均处理量6.5万件(含)以下 | 5637.15 | ≤0.1228元/件 | 692.24 | 88% | |
4-2 | 均处理量6.5万件-8.2万件(含) | 784.84 | ≤0.1018元/件 | 79.90 | 10% | |||
4-3 | 月日均处理量8.2万件以上 | 160.66 | ≤0.0999元/件 | 16.05 | 2% |
注:具体采购量以实际业务量为准,采购人不作承诺。
(二)服务期限:合同有效期两年六个月,合同到期前3月或采购费用达到本项目预算总金额时,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签一年(续签金额达到本项目预算总金额时合同提前终止)。
(三)服务地址:标包2:浙江省瑞安市上望街道望东东路21号瑞安上望邮件处理中心;标包4:浙江省平阳县昆阳镇细龙路69号平阳细龙邮件处理中心。
(四)结算计价方式为:分档累计。计算公式:分档累计为a1×b1+a2×b2+a3×b3……(a为分档价格, b为当月数量分档后的区间结算数量)
(五)取数路径(系统如有更新,按照系统最新版执行):
全环节取数口径及说明:
取数口径:新一代系统-监控统计-处理中心统计-处理环节-处理量-总量统计。
取数说明:1.散件处理业务量=散件外走量的合计数+分拣封发量的内件数;2.仅包2瑞安:总包经转业务量=总包经转量的总包数。
(六)投标报价:外包服务费总价为投标人完全履行本合同义务后,采购人按本合同约定的单价和采购人记录、投标人提供的服务工作量计算的,应支付给投标人的合同价款(含税价)。本项目约定的外包单价为固定价格,在本项目有效期内固定不变,价格已包含但不限于投标人应承担的人工成本、固定资产成本、保险、税费以及其他成本、费用和营业外支出等,并已考虑投标人外包的投递区域特点如投递段道长度、区域投递量、服务质量要求、异形件占比、淡旺季、节假日等因素。除此以外,采购人无需再向投标人及其从业人员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本项目投标报价按照“量增价减”原则,投标人未响应将导致废标。
(七)采购人资源配置:提供场地、水电、设备、邮袋、袋牌等所有耗材。
(八)*现场踏勘:本项目组织潜在投标人参加各标包现场踏勘,不参加采购人组织的现场踏勘的(现场核实签字为准),投标人将被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现场,踏勘期间发生的费用或意外导致伤亡等一切责任和损失均由投标人自负。标包2联系人:胡鹏,联系电话:15382537200,地址:浙江省瑞安市上望街道望东东路21号瑞安上望邮件处理中心。标包4联系人:朱观东,联系电话:13758815998,地址:浙江省平阳县昆阳镇细龙路69号平阳细龙邮件处理中心。
(九)需求单位:中国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瑞安市分公司、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平阳县分公司。
四、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标包2:深圳市易联通达物流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标包4:浙江好帮手企业服务有限公司
五、采用直接采购方式的原因:
本项目经二轮公开招标,一轮公开竞争性磋商,最后一轮竞争性磋商,标包2及标包4报名供应商各仅有一家,按照相关规定,本项目标包2及标包4转为直接采购;
六、公示的期限:2025年12月17日至2025年12月19日;
七、异议的受理方式:公示期间,如果对本项目采购内容、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和供应商选择等有异议或质疑,请以书面形式签字或加盖单位公章,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的方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八、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 |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豪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 址:杭州市拱墅区大关路179号远洋国际中心A座17楼1706室 |
| 项目联系人:陶传林、曹剑斌、陈敏娇 |
| 电 话:0571-87981527 |
| 电子邮件:938203826@qq.com |
采购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豪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 期:2025年12月17日